玉溪师范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 “中国国家级园林城市”、“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”、“全国卫生城市”——云南省玉溪市。学校设置有14个专业学院,开设有52个本科专业,学校先后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”、“云南省文明单位”和“云南省文明学校”等称号。 根据《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》的批复,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学/科研岗、教辅岗、管理岗人员29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竞争择优的原则;
(二)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;
(三)坚持岗位需要,按岗聘用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对象
(一)应届、往届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;
(二)博士研究生采用常年招聘方式进行招聘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;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事业心和责任感;
(三)身体健康,具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;
(四)年龄及其他要求:
1.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6年3月4日之后出生);
2.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1年3月4日之后出生),具备从事高校教学、科研、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;
3.2016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限年龄。
四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《玉溪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》。
五、相关待遇
(一)博士研究生
1.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待遇。
2.享受税前安家费20万元,安排税前科研启动费3万元。其中安家费分8年计发,科研启动费的使用按《玉溪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3. 符合《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》中规定引进的第五类人才,即“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全日制博士生”,可以申报玉溪市人才引进项目,如果申报的项目获得批准,可获得20万的税前安家费。
4.根据学校规定,每月另发放博士津贴300元。
5.五年内免费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或给予房租补助。
(二)其它人员: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、福利。
(三)更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1.报名时间:2016年3月4日—2016年3月25日下午17:00止。
2.报名方式: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(注意:邮件添加的附件不得设置下载期限)。报名邮箱地址:rczp@yxnu.net。
2.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1年3月4日之后出生),具备从事高校教学、科研、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;
3.2016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限年龄。
四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《玉溪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》。
五、相关待遇
(一)博士研究生
1.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待遇。
2.享受税前安家费20万元,安排税前科研启动费3万元。其中安家费分8年计发,科研启动费的使用按《玉溪师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3. 符合《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》中规定引进的第五类人才,即“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全日制博士生”,可以申报玉溪市人才引进项目,如果申报的项目获得批准,可获得20万的税前安家费。
4.根据学校规定,每月另发放博士津贴300元。
5.五年内免费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或给予房租补助。
(二)其它人员: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、福利。
(三)更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1.报名时间:2016年3月4日—2016年3月25日下午17:00止。
2.报名方式: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(注意:邮件添加的附件不得设置下载期限)。报名邮箱地址:rczp@yxnu.net。
(四)成绩公布: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,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进行审核,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。
(五)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
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,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: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,若考核总成绩相同,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拟录用人选范围。
(六)考察
由学校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,全面掌握拟录用人员的现实情况,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
(七)体检
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体检,或者因考察、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,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,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。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,拟录用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,可于学校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,复检申请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,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。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。
(八)公示
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的拟录用人选,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,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。在公示期内,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,不予聘用。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,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。
(九)录用
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考察、体检合格者,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,并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。当录用人员放弃签约时,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与后续名次的考生签约。
学校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约定双方的权利、责任和义务,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合格者,学校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七、其它说明事项
(一)在国外攻读硕士的留学人员,其学历、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,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。
(二)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,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,已签订的协议无效。
(三)公开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。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,请浏览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。
(四)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:15706970557(人事处)
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:0877-2058862(纪委监审处)
玉溪师范学院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